2024年新疆伊犁州面向甘肃省市高校招聘

发布者:杨光发布时间:2024-10-16浏览次数:1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417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伊犁州面向其他省市高校招聘317名中学教师其中高中教师282名,初中教师4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省市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考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体以招聘当日计算),不限户籍、不限族别。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学岗位工作需要。体检中隐瞒病史的(心理、精神类疾病等),一经发现,予以解除聘用。

5.专业要求:详见《2024年新疆伊犁州面向其他省市高校招聘中学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6.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普通话水平要求: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8.教师资格要求:须具备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高中学段须具备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初中学段须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尚未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2.已被2024年伊犁州面向社会公招聘中学教师第一批次录取的,或同意调剂后不到岗,逾期不报到的;

3.现役军人;

4.其他省市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5.近3年内,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止招聘当日(含当日)。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测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10月21日至22日西安文理学院(高新区校区)

2024年10月26日至27日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考生按要求提供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含电子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包括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要求。考生需本人自行报名,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完整,

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本人身份证号为识别依据,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不得弄虚做假。如填报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多报岗位、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由伊犁州招聘教育局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需自行下载《2024年新疆伊犁州面向其他省市高校招聘中学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3),报名时一并提交。

(三)专业测试

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现场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内容由各县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按照“教什么测什么”进行。专业测试为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后参加试讲

(四)试讲

试讲总成绩为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不计入总成绩。主要考查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五)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专业测试成绩与试讲成绩均相同的,采取试讲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可以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到参加岗前培训。

(六)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生,由伊犁州各招聘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标准执行,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由伊犁州各招聘教育局通知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伊犁州教育局批准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伊犁州各招聘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不聘用。

(八)公示

伊犁州教育局会同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xinjiang.gov.cn/)和伊犁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

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由伊犁州各招聘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各招聘教育局确定。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按各招聘教育局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教师凭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赴岗报到,证件非原件者或不全者,不予报到。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须在2024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档案提交报考学校所在教育局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伊犁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伊犁州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违纪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伊犁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信息发布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各县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六、相关事项

(一)伊犁州伊犁州教育局、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简章》由伊犁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

1.伊犁州伊宁市教育局:13709990823

2.伊犁州奎屯市教育局:15309925150

3.伊犁州霍尔果斯市教育局:13369991939

4.伊犁州伊宁县教育局:13519986266

5.伊犁州霍城县教育局:13999392868

6.伊犁州察布查尔县教育局:15886954596

7.伊犁州巩留县教育局:18997582212

8.伊犁州新源县教育局:15569270377

9.伊犁州尼勒克县教育局:18040997758

10.伊犁州特克斯县教育局:13519984166

11.伊犁州昭苏县教育局:15352553200

12.伊犁州教育局:18909996717

 

附件:

1.《2024年新疆伊犁州面向其他省市高校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

2.《2024年新疆伊犁州面向其他省市高校招聘中学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3.2024年新疆伊犁州面向其他省市高校招聘中学教师资格审查表

 

 

 

2024年伊犁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