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音乐舞蹈学院党总支召开中心组学习会。
学习会上,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四十九条至第七十六条。作为党员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防微杜渐,从现在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根据学校要求,副院长宋斌同志在会议上交流学习心得《党纪学习教育交流研讨材料——认真学习〈条例〉不断提升为师生服务的能力》;宋斌同志通过党性方面的反思与提升、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思考、提升服务师生能力的重要性、就业工作的方向与策略等四个方面进行发言,将学习成果融入到日常工作,为学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参会总支委员就自己分管工作结合宋斌同志学习心得,展开了交流学习。
会议最后领导班子就学院近期几项工作议题进行了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