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市伽师县教育局2021届毕业生招聘会

发布者:陈康瑞发布时间:2021-05-06浏览次数:69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面向社会

公开自主招聘教师简章


为深入贯彻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实现人才强校战略。现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结合伽师县实际,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时间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时间

2021年5月1日-5月20日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要求

(一)招聘对象

应届、历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要与师范类相关。

(二)基本要求

1.思想品德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学历及专业

1)中职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

2)高中、初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

4.教师资格证条件。本次教师招聘不将取得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先上岗、再考证”;先上岗的教师在一年的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年龄条件。年龄在 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辞职及被辞退不满一年的教师;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招聘方式

1.现场招聘

1)报名地点:兰州各大高校以及人才市场

联系人:赵老师15276089915(微信同号)

        裴老师18742821092(微信同号)

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笔试(心理测试)、面试(试讲)通过线上测试的形式进行,测试时间以教育局通知为准。通过考试的考生,按县教育局要求进行体检、考察等工作。

参加现场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招聘

联系人:赵老师15276089915(微信同号)

        裴老师18742821092(微信同号)

参加网上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薪酬待遇、聘用管理及其它要求

1.薪资。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全日制研究生月薪9261.02元(含五险一金),全日制本科月薪8337.32元(含五险一金)。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分配岗位,试用期四个月,试用期间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起薪当月起缴纳“五险一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2.岗前培训。被聘教师报到后按报到时间先后,分批开展进行岗前培训。

3.住宿安排。为外地教师提供周转房,两人一间,服从教育局、住建局及社区的安排管理,不得私自调换,物业费、水费、电费及取暖费由入住者自行承担。配偶自愿到伽师县工作的,可凭结婚证件提供夫妻周转房。

4.签订合同。被聘教师正式与我县签订聘用合同后,工资由县财政统一解决,起薪当月起缴纳“五险一金”。

5.聘后管理。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结束考核合格后,分配工作单位,并与聘用学校签订三年制聘用合同,合同到期或在合同期内考入伽师县正式编制教师后自行终止。聘用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县教育局负责全面监督,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